| 朱从玖回应新股发行改革等市场热点
上海证券报
□下一步发行改革要强化询价对象责任机制,提高定价合理性;对存量发行、扩大券商配售权、缩短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乃至发行中止等进行评估
□已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银行补充资本以内源为主
□与国土部协调房地产企业融资合规性核查
□首发和再融资办法修订提高企业融资"可预期性"
□未收到京沪高铁发行申请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日就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等与发行有关的热点问题,接受媒体集体采访。
关于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朱从玖说,"要在询价环节、定价环节进一步强化询价对象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定价的合理性"。
他说,去年推出的新一轮发行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效果,证监会没有对新股定价进行行政指导,定价进一步市场化;买方约束落实成效显现;中小投资者参与意愿得到重视。下一步,将就社会各界讨论较为广泛的存量发行、扩大券商配售权、缩短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乃至发行中止等建议进行评估,其中"有些调整制度后可以做",有些"需要创造条件"。对于审核制度由核准制改革为注册制等制度问题,"目前恐怕还是需要做广泛讨论",在厘清制度内涵、形成充分共识的基础上,才可能设计出相关方案。
关于上市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再融资问题,朱从玖说,证监会已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基本考虑是银行要尽量使用内源性方式补充资本,并按照利润留存、配股等股东追加投资、发债等附属资本补充、定向增发、公开增发的顺序来确定资本补充的优先次序。同时,"希望大的金融机构安排好时间窗口,大家不要撞车,以便有序完成资本补充。"
关于证监会和国土部就有关房地产企业融资合规性问题进行研究,朱从玖证实确有其事。他说,目前有关协调沟通正在进行中,以期就证监会并不熟悉的专业领域,由国土部对企业规范运作、政策执行等合规情况出具意见,确保房地产企业融资行为的合规性。
关于证监会今年将再次修订首发和再融资两"办法",朱从玖表示,修订的方向是更加透明,即提高有关各方对发行审核结果的可预期性,在理清和统一发审理念,提高执业机构和监管部门工作逻辑一致性的基础上,发行人"可以在比较早期就判断其发行上市是否存在根本性障碍,从而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关于京沪高铁的发行,朱从玖说,目前证监会没有收到申请。
朱从玖详解新股发行改革五大热点问题
以去年6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发布为标志,最近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实施已近9个月。如何评价改革的效果?如何认识改革推进以来出现的一些现象?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接受媒体采访,详细剖解了有关改革的五大问题。
改革取得积极效果
"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强调买方约束"和"重视中小投资者参与意愿"是改革的三项主要内容。朱从玖认为,发行体制改革在这些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进而推动完善了市场约束机制,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归位尽责。
在定价市场化方面,2009年发行新股129只,对其发行价的确定"我们没有做过行政指导。"朱从玖说,"在发行改革实施之初,对于一些可能被市场认为发行价高的案例,我们提请发行人和承销商做出特别公告,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价格和市盈率情况。价格主要由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确定。"
在加强买方约束方面,改革成效也有所显现。"如果新股上市之后有比较大的正收益,那么会驱动新股定价的水平走高;如果新股上市之后正收益不明显,甚至有的跌破发行价,会使投资人在决策是否参与新股、以何种价格参与新股时更加审慎。"
在重视中小投资者参与意愿方面,改革顺应了我国国情,采取措施提高了网上中签率和中签户数大幅增加。据统计,2009年IPO网上平均中签率为0.59%,远高于2008年的0.11%和2007年的0.3%。
重申股票定价非常复杂
继日前接受本报等媒体采访时提出股票定价非常复杂这一观点后,朱从玖昨日予以重申。"股票定价非常复杂。"他说,不仅轻信所谓"黑马"等可以准确把握股票估值的言论非常危险,即便是以分析市场、投资市场为专业的人士,尽管经验多些,专业能力强些,知识储备多些,也只是一家之言。只有"市场会以独特的力量大浪淘沙,只有经过实践检验才会赢得声誉--这是股市的迷人之处,也是高风险所在。"因此,在对待和使用股市时,必须要关注其复杂性和高风险。
相比二级市场,新股定价则更加复杂。这是因为,新股并未经过市场充分检验,其透明度的提升需要时间,"多角度地分析它,多角度讨论它需要时间,对公司经营特点、业绩趋势的认识也需要时间"。因此,无论跌破发行价、涨幅过大或涨幅较小,都同时会存在于新股上市后的市场表现中,更有新股在发行路演阶段就会夭折。这些,都体现出新股定价更高的复杂性。
朱从玖提请市场各方注意,尽管市盈率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指标,对于刻画和认识市场具有一定意义,"但在使用这个指标时应该清楚,不同公司之间市盈率差异非常之大。"因此,各方在认识市场、评论市场的时候,应慎用平均市盈率概念。
朱从玖把脉新股“三高”症:考虑存量发行、券商配售
东方早报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 早报讯针对新股“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募集资金)问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全国政协委员7日透露,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启动存量发行。
朱从玖是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将从制度上加强新股定价合理性,考虑存量发行、券商配售和网下配售股份的锁定问题,此外,还将对新股发行采取审核制或注册制等问题的可行性进行讨论。
所谓存量发行,即由老股东拿出手中所持有的股权卖给二级市场投资者,这样总股本并不会变化,但引进了新股东,老股东同时也实现了减持。而目前使用的增量发行方式,是将新增股份卖给投资者,对老股东约束作用小,加大了发行规模的随意性。
而券商配售,一般的理解是给予主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独立配售权”,以便增加供给,避免供给失衡造成发行价虚高。
可查资料显示,自去年6月改革新股发行体制并重启首次公开发行(IPO)以来,新股发行市盈率居高不下,实际筹资金额也远超发行人拟募集金额,并直接导致新股上市首日频频跌破发行价。这随即引发了市场关于调整新股发行体制的呼声。
而对于新股发行中超额募集资金的问题,朱从玖称,发行人募集投资项目只是公司经营的一部分,除了新募集的资金之外,大量的资金是前期资本投入、利润积累和银行贷款。“如果说发行股票所得的钱,只能以募投项目为限的话,不合适。”
朱从玖还提到,去年新股发行重启以来,没对任何公司定价进行窗口指导。
他说,对于有些发行市盈率特别高的公司,证监会会提请发行人和承销商刊登特别公告,向投资者提醒风险。
就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问题,朱从玖昨日证实,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要根据土地使用、预售房销售等方面的问题,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
发行价高低与否各方可自己判断
"坦白地说,对发行价高低与否,监管部门并不具备判断能力,定价市场化也正是基于这个道理。"朱从玖认为,除监管部门外,作为中介机构的承销商尽管对新股价格可以给出参考定位,但也仅是承销商自己经过分析后参考建议。对此,发行人和投资者都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
关于价格高低的判断,市场上不同的参与者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公司会有不同看法,这是市场的题中之意。"每天沪深两市有2000亿元的成交,这就意味着有2000亿元的股票被卖出,2000亿元的股票被买入。这样的一买一卖,就表明了买卖双方对股票的不同看法:一般而言,卖的人认为股价高,买的人认为股价合适。"看法的不同,才使市场有了存在和运行的理由。
当然,在此过程中,有人担心并不具备信息、资金和分析能力优势的个人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朱从玖的建议是,个人投资者首先要尽自己的能力来做出一定的判断;如果不能做出判断且仍希望投资,最好去寻求其认为可信的市场专业机构或人士的意见;如果找不到相信的机构和专家,建议最好不要参与市场,以规避市场风险。
"超募"可能是伪命题
关于超募资金的问题,朱从玖介绍了年初"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各方形成的主流观点:"超募"可能是个伪命题。
"全球股市中并没有这样的概念。"朱从玖进一步阐述道,对发行人而言,IPO申请中所列募投项目,只是公司经营业务的一部分。任何一家首发公司,除了首发募集资金以外,主要资金都是在生产经营中早已存在的。从这个逻辑来讲,如果要求公司把首发募资限定为募投项目所限,并不是很科学的事情。
"之所以存在募投项目和超募的概念,与我国'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我们还沿用了不少传统体制下的审核方法,但这并不完全适应现在市场的要求。换言之,这种情况实际是告诉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发行审核机制。"
同时,朱从玖也强调,鉴于历史上一些公司确实存在募资炒股等滥用超募资金的问题,对超募的负面效应需要引起重视。为此,首先要对超募资金加强监管,督促发行人把这部分资金用在发展主业、用在服务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方面。其次,鉴于发行股本最低要达到发行后总股本的25%(大盘股为10%)这一现行要求,首发公司筹资量可能超过其即期募投需要。为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可以考虑允许原股东在公司首发时出售一部分老股,即通过存量发行的方式予以解决。目前,这项工作还存在一定法律障碍,证监会正研究解决办法。
扩容并不打压股指
对于一些观点所称扩容可能影响大盘走势的看法,朱从玖澄清说,上海研讨会期间,有很多专业人士提供了相关研究。一些人士通过对历史上6次暂停并重启IPO的观察发现,"基本结论是暂停后市场并未因此止住下跌;重启后扩容也没能抑制住上涨的步伐。"
另外,去年A股IPO融资近2000亿元,而上证综指相比年初上涨近70%,位居全球第七,"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证据。"一般而言,市场走势好,会有更多新股发行;市场走势弱,则有较少新股发行,因为投资者不愿买股票,发行人也难以理想价格发出股票。
加强询价对象管理或成新股发行改革下一抓手
上海证券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日表示,下一阶段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进一步强化询价对象的责任机制"。有关人士对此的解读是,加强对询价对象的管理和问责可能将成为下一阶段发行改革的重要抓手。
朱从玖的上述表态,是中国证监会官员在连续多日受访时均表示"发行体制改革下一阶段将继续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后,对于落实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措施最为具体的阐述。
"如果询价机构不能体现出更好的定价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那么其参与网下询价配售的合理性就远远会受到制约。"今年1月举行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上,朱从玖曾明确表示。
事实上,尽管社会各界对下一阶段发行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讨论较多且共识充分--涉及推出存量发行、扩大券商自主配售权、调整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引入储架发行、建立完善发行中止机制等--但这些改革措施有的需要调整现行规定,有的尚待市场约束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故较难成为近期推出的具体措施。
"目前情况是,询价对象只有不到300家,应该进来的还没全进来,进来的也不见得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关人士表示。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军辉建议,应减少询价对象中部分缺少定价能力、只是为了中签而报价的机构。中信证券资本市场部执行总经理孙毅也认为,目前我国询价机构的范围和规模相对于整个市场而言较为狭窄,建议逐步增加询价机构数量,扩大参与询价机构的范围,使询价机构能够代表更多投资者的预期,进而提高新股定价的合理性。
另外,主承销商在发行定价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作用,相信也是下一步发行体制改革关注的重点。
修订IPO和再融资办法 有助明确发行人预期
上海证券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昨日表示,今年证监会对IPO和再融资两《办法》的修订,有利于发行人进一步明确预期。
朱从玖说,两个《办法》的修订过程中,将充实4年来证监会发审工作中有代表性的工作经验,并实现"两个统一"。其中,内部统一,就是进一步厘清发审标准,确保从初审到发审委审核保持一致标准、一致逻辑;外部统一,则强调发行人、保荐机构和执业中介机构的工作,与发行审核的逻辑要保持一致,且工作标准、工作要求要保持一致。
"两个统一"实现后,既有利于提高中介机构的执业水平,更有利于提高发行行为的可预期性。"发行人可以在申请早期就能够对发行上市是否存在根本性障碍做出明确预期,这样就可以通过监管规则的完善节约不必要的社会成本,并提高效率。从现在中小板的情况看,即便我们做了较长时间的工作,否决率还在10%左右,这一方面体现出我们严把质量关,另一方面社会也确实付出了成本。"
朱从玖坦言,与市场的发展阶段相应,目前我国发行审核监管体系也处在"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要求我们完善大量工作。很多人关心核准制向注册制的发展,其核心问题就在于,监管部门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审核,是应更多着眼于实质判断,还是更多着眼于形式性的、合规性的审核,并将其他问题交由市场去判断。"
朱从玖:新股发行注册制是个好建议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昨日举行的发布会上畅谈下一步新股发行机制改革的思考方向--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存量发行、券商配售、强化询价责任等。
去年一年进行的新股发行机制改革,朱从玖总结经验并提出迥异于一些市场人士的观点:平均市盈率是没有意义的。一位统计学博士表示:任何平均值对于样本中的个体研究都是没有意义的,对于整个样本也是不具统筹意义的。
"平均市盈率在指导我们投资时,意义很小,是个非常粗放的指标。"朱从玖说。
对于市场热烈讨论过的看法,朱从玖阐述了其中的一些认为是非常好的建议并将在以后的市场完善中触及。"券商是否可以配售,发行失败的话是否提供给发行商承销人一些灵活的机制,是否可以中途中止。还有关于审核制度的问题,核准制是否适合我们现阶段的发行阶段,很多同志建议注册制,我觉得这都是非常好的建议。这些问题在我们以后的市场完善中是必然触及的。"
他也提及改革的难度迫使要注意改革的方法,"我们要讨论核准制是什么,注册制是什么,核准制向注册制转换需要做哪些事情,要讨论,要明确,要达成一致,才能真正去做。"
朱从玖表示将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我们要在询价环节,强化询价对象的责任机制,提高定价的合理性,揭示发行定价过程的基本规律,让市场的参与人所熟知。"
超募资金可能是个伪命题,全球市场没有这个问题,朱从玖提出了新颖的看法。他认为,二级市场的公司可以自由调度资金,一级市场为什么不能?"如果只能以募投项目为限的话,可能并不是一个很科学的事情。超募概念跟我们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是有别的,我们还沿用了传统市场的传统理念,这是不适应我们市场需求的。这告诉我们应该改革我们的新股发行机制。"
针对银行再融资对市场带来的震动,朱从玖表示在此问题上,银行监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已经协商后达成基本考虑,希望银行优先考虑四条再融资原则:尽量使用内源融资增加资本,尽量使用利润来补充资本;尽量使用配股方式补充资本金;尽量以发债方式优先补充附属资本充足率;如果上述方式还不能满足资本充足率,再考虑定向发行,公开发行。朱从玖表示希望这些银行安排好时间窗口,"大家不要撞车,以便完成融资。"
左红:高价发行等问题将通过发展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证监局局长左红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关于市场扩容、高价发行以及超募等问题,都是"成长的烦恼",通过发展完全可以解决。相信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发行体制的完善,股票一级市场的价格发行功能和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将会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左红表示,证监会在推进包括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等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中,始终坚持三点:一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宗旨,注重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二是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导向,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三是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做到资本市场的发展速度、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度相统一。
"正是坚持了这三点,我国资本市场近几年各项基础性制度改革才得以顺利实施,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才显著提升。可以说,现在是我们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最好时期。"左红说。
左红表示,在上市公司再融资方面,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再融资的审核效率明显提高。在今年的监管工作会议上,对再融资也做了具体部署,将研究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进一步优化发行条件和程序,届时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效率将会进一步提高。
证监会希望银行最好别增发
东方早报
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大金融机构再融资"不要撞车"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全国政协委员7日称,再融资并非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第一选择,证监会希望银行尽量考虑使用留存利润补充资本。
朱从玖是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作出上述表示的。
他当天提到,经过和银行、银行监管部门沟通,证监会认为,银行补充资本的第二个选择是向老股东配股;此外,如果附属资本还有空间的,可发行次级债和可转换公司债。
"如果还不能满足(资本需求),再通过定向发行和公开发行(募资)。"朱从玖说。
朱从玖还特别提出,希望大的金融机构安排好时间窗口,大家不要撞车。
再融资是"次优选择"?
对上述言论,有观察人士指出,此番讲话无疑有助提振市场,道理很简单,朱从玖的字里行间透露着一层意思:再融资是银行补充资本的"次优选择",且再融资操作应考虑二级市场和股东的承受力度。
朱从玖发表上述讲话之前,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上周参加全国"两会"间隙称,银行再融资,尤其是大型银行再融资"没有问题,资本市场很配合"。
而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是动态的",该最低要求目前未变,但未来若经济过热则可能逆周期上调。
可查资料显示,商业银行去年发放天量信贷后,银监会明确要求今年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应保持在11%以上,中小银行在10%以上。
自去年底以来,多家银行为达到监管要求,公布或启动了再融资方案。
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方案包括:中国银行(601988)计划发行400亿元A股可转债,招商银行(600036)A+H股配股融资220亿,交通银行(601328)计划A+H股配股融资420亿元,以及浦发银行(600000)拟议中的定向增发引入中国移动一事。
王岐山:整个市场容量
受不了银行巨额再融资
面对银行再融资潮,市场一度恐慌。但眼下这一情绪已有所平息。
3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全体会议发言中说:"政府工作报告中还说过农业银行今年要上市,农业银行融资2000亿,工中建交四个银行也需要6100亿的资金,加起来已经超过8000多亿,整个市场容量受不了。"
根据人民政协网的消息,王岐山当时还提出,2009年很多银行信贷量比较大,资金放出去之后,导致银行资本金不够,需要融资。
但话锋一转,王岐山说,银行今后要把做强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说要不断地进行扩张。
朱从玖纵论新股发行改革
证券时报 记者 于扬
昨日下午4点,在证监会的一楼会议室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记者会。之所以说“别开生面”,是因为这次记者会更像是一次“谈心会”。从新股发行机制改革的思路、认识,进而到后续规划,朱从玖娓娓道来,和盘托出他的想法。“股票市场每一步的改革若要成功,就必须使主要参与人在认识上取得一致”。带着这样的想法,他甚至倡导大家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这样的话题展开广泛的讨论,进而在清晰共识的基础上,谋划下一步的方案。
新股发行三条
内在规律需重视
“今天主要交流发行体制改革和发行环节的话题,”见面会一开始,朱从玖就开宗明义,“新股发行改革实施了大半年,可以说取得积极效果,定价进一步市场化,证监会基本不做行政指导。”据他介绍,证监会仅在改革实施之初,对市场认为定价比较高的案例,提醒发行人和承销商做特别风险提示公告,提示投资人要充分关注市盈率比较高的事实。
改革强化买方约束机制,这一点自改革实施以来也见到了成效。“仔细观察会发现,新股上市后若有比较大的正收益,就会驱动新股定价水平走高,如果上市后正收益不明显,甚至有的跌破发行价,就会使投资者在决策是否参与新股、以什么价格参与时变得更为审慎。”朱从玖说。今年1月份,几只新股首日跌破发行价后,很多人表现出了审慎态度,在定价上确实出现了向下的趋势。
朱从玖认为,从国际经验和市场一般规律来看,对于各方市场参与者来说,有三条隐含在内却经常不被提起的一般性规律值得我们重视。
其一,股票定价非常复杂。即便是专业机构,也可能只是一家之言。资本市场会以它独特的力量大浪淘沙,让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机构最终赢得声誉、取信于投资者,这也正是市场的高风险所在,决不能轻视它的风险。
其二,新股定价相比较二级市场而言更加复杂。新股没有经过市场的充分考验,透明度的提高、多角度的分析认识都需要时间。因此新股上市后,会出现跌破发行价、涨幅过大、涨幅较小的多种情况。更有甚者,有的新股在发行路演阶段就告夭折。
其三,平均市盈率对于指导投资的意义很小,它是一个十分粗放的指标,并不具备什么特别的意义。市盈率本质是由公司的成长性和潜质决定的,不同公司的市盈率差异非常大。公司潜质、所在行业、以往绩效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公司的成长性千差万别,因此PE也就千差万别。这也是国际市场的体会和经验。
发行价高低
监管部门无从判断
对于市场热议的上市公司高价发行以及由此带来的超募资金话题,朱从玖不等记者提问便主动阐明观点。“坦白地说,发行价是高还是低,监管部门并不具备判断能力,定价市场化就是让市场主体来做出判断。”他说。
“承销商的作用就是协调发行人和投资人的判断,使出浑身解数仍然协调无效则会导致IPO流产,国际上有很多这样的案例。”他说。改革以来已经完成的案例,可以说是在承销商的组织下,发行人和投资者意见达成一致的结果。至于发行价格的高和低,市场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看法。比如沪深交易所每天有近2000亿的成交,这正是买卖表明各自对价格不同看法的结果。卖的人认为价格高了,买的则认为价格是合适的。这种情况每天都有不同意见,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有市场的存在。
面对高价发行的上市公司,个人投资者要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就要尽自己的能力做出一定判断,或是听取自己所信任的市场机构和专家的意见。如果没有清晰的逻辑来做出判断,又找不到相信的机构或专家,这样的个人投资者应该谨慎参与、最好不要参与。
存量发行
还在研究解决阶段
至于超募资金问题,朱从玖则认同很多专家的观点,认为这可能的确是个“伪命题”。他说,对发行人来讲,IPO申报的募投项目,只是公司经营活动的一个部分,并不是所需要资金的全部。任何一家公司,除了新募集的资本外,还有大量的资金已经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了,如初始投入、历年利润积累、银行借款等。
因此“如果IPO的募集资金只能用作募投项目的话,是不够科学的”。他认为,之所以有募投项目的说法,是和我国市场新兴加转轨的背景相关的,政府对于企业的项目管理还比较细,并不完全适应现代市场的需要。“这个情况实际上告诉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发行审核机制。”他说。历史上一些公司滥用募集资金,包括参与二级市场、滥投资到不熟悉的新领域等,这确实是要正视的问题。为此,证监会要继续加强监管,要求公司不滥用,募集资金要用于主业,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
此外,朱从玖认为,超募资金的产生也和现行法规环节的情况相关联。法律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有25%的流通股才能上市,上市公司必须满足“地板发行量”。而按照市场的定价结果,筹集的资金量可能会超过它的运用能力或即期需要。
“这也是现在发行体制改革下一步必须要研究和面对的问题。”他进一步指出,既要满足地板量条件,又要满足实际需要,在国际上一般是通过存量发行的方法来实现,与25%的差额部分可以由老股东卖掉一部分股份。“目前存量发行在法规上还有一定的障碍,正在研究解决阶段”。
发行改革重在
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朱从玖说,新股发行机制改革的下一步方案目前还在研究中,总的出发点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同时,根据目前阶段的情况,在询价和定价环节进一步强化询价对象的责任机制,提高定价的合理性,进一步揭示发行定价过程中的基本规律,让市场参与者所熟知。他表示,股票市场每一步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使主要参与人在认识上取得一致,进而做出相应的行动安排。
他表示,发行环节是资本市场形成的最初始环节,在发行阶段涉及到的基本制度和惯例都非常重要。事实上,多年来在发行环节确实积累了比较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梳理,因此在今后的改革中还会有相当多的问题会被逐渐触及。比如存量发行问题、券商配售权问题、网上配售股份的锁定问题、是否给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提供灵活的机制中止发行等。至于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这些改革,朱从玖表示,总的原则是先要评估可行性,有些关键性问题现在可以解决,有的则与市场成熟度相关联,需要进一步的酝酿培育才能实现。
至于很多人提出的应该用注册制的建议,朱从玖表示,这是非常好的建议,并且可以明确地说,在以后市场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中是必然要被触及的。他认为,市场首先需要就此展开广泛的讨论,让参与者能了解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含义、本质区别、如何过渡和衔接。“只有通过讨论形成对其内涵真正清晰的认识,才能设计出方案”。
银行补充资本渠道
分四层优先级
而在被问及上市银行再融资问题时,朱从玖表示,已经和银行监管部门和发行人有过充分的交流,并就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方式的优先次序达成共识。一是优先考虑内源融资,尽量使用内源融资来增加资本,以利润来补充资本。二是如果内源融资无法满足,希望老股东贡献出资本,增加资本充足率。三是如果银行附属资本充足率还有空间的话,可以通过发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优先补充附属资本充足率。四,如果上述方案都不能满足,再考虑定向发行或公开发行等方式。
他介绍说,银行巨额融资在市场上一直比较敏感,包括银行监管部门在内都对此给予充分关注,态度都是非常审慎的。事实上,多家银行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内源融资补充资本,近期也有多家银行以配股的方式补充,如刚获批准的招行,已经受理申报的兴业银行,近期宣布融资计划的交行。中行则是披露了发行可转债的计划。
他同时表示,中国证监会也希望大型金融机构安排好时间窗口,不要撞车,以便有序地完成补充资本的计划。
朱从玖表示,为满足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确实存在补充资金金的客观要求。2009年以来,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国家施行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按照国家的要求,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迅速扩大,为我国经济率先复苏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他说,这次危机给我们的启示有两个方面,一是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充足率有客观要求。大的金融机构如果资本不夯实的话,在危机时经营是很危险的。去年商业银行新增贷款9.57万亿元,今年按计划将发放7.5万亿,这必然要求银行补充资本。二是应该看到,对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市场,多年来对巨额融资一直比较敏感,因此各个方面包括监管部门都对此事予以充分关注。
针对市场关于证监会正在收紧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问题的传言,朱从玖做出肯定答复:“证监会确实正在和国土资源部就房地产企业上市的合规性问题进行研究。” 他表示,在涉及一些大的行业政策方面,证监会并不是全部了解,在这些行业企业的上市问题上,一般需要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沟通。目前房地产企业备受关注,在这样一个特殊环境下,国土部门在土地使用、预售房政策等方面有很多的政策、要求,证监会并不熟知,证监会希望这些企业上市后运行更加规范稳定,因此有关沟通正在协调之中,其基本的考虑是要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在其专业领域就政策的执行程度是否合规进行沟通。
IPO、再融资办法修订
达到“高层次的透明”
此前结束的今年证券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修改首发和再融资办法。对此,朱从玖表示,修订的目标是达到高层次的透明,实现内外两个层次的统一。
他表示,目前的办法对于市场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也遇到了大量案例,表明制度还有许多进一步要完善的地方。随着新股发行改革的推进,很多人经常关心的核准制和注册制讨论的核心问题到底在哪里?审核更多地进行实质性的判断,还是形式上的合规?种种情形需要进一步完善法规,在既有的方向上继续前行,统一上市的一些基本理念。
他指出,通过修改力争实现内外两个层次的统一。内部而言,是初审和发审委要统一,否则既无效率,也不公平,市场无所适从。外部来说,从发行人、保荐机构、会计、评估、律师等主体,和证监会在上市的核心环节和基本逻辑上要一致,达到高层次的透明,对规则背后的理解能够一致。
“这样能使发行人在早期就能判断发行是否存在根本性的障碍,降低社会成本。”他说。目前上市公司否决率在中小板仍然较高,去年达到10%。这一方面体现了严把质量关的初衷,另一方面也使社会付出了成本。如果能在整个监管规则进一步完善,取得共识,既节省了成本,同时也能引导个人投资者去关注投资的核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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